土耳其 LGBT 協會「5月17日」主席德芙內·居澤爾在「公共道德」案中獲判無罪
2026 年 5 月 12 日,安卡拉的一家初審法院宣判土耳其 LGBT 協會「5月17日」 (17 May) 董事會主席德芙內·居澤爾 (Defne Güzel) 無罪。此前,她因在該組織的網站上發布了一本關於雙性人的翻譯小冊子,被控「違反公共道德」。
針對居澤爾的案件,起因於土耳其內政部在 2024 年進行的一次例行檢查。檢查人員注意到了這本名為《我的雙性人故事》(My Intersex Story) 的翻譯小冊子。檢方認為,該出版物違反了公共道德規範。
在第一次聽證會上,法官詢問了居澤爾「雙性」 (intersexuality) 一詞的含義。她解釋說,這指的是出生時具有不同性徵變化的人,並強調了該出版物的教育意義。居澤爾還指出,由檢察官辦公室指定的專家在這本小冊子中並未發現任何犯罪要素。
檢察官支持了辯方的立場,並以缺乏犯罪意圖且證據不足為由,請求法院判居澤爾無罪。辯護律師奧婭·艾登 (Oya Aydın) 稱這項指控毫無根據,並強調在人權組織的網站上發布兼具藝術與文學價值的內容絕不能被視為犯罪。
德芙內·居澤爾在聲明中指出,她接受審判,不僅是因為她作為協會的負責人,更是因為她跨性別女性和人權捍衛者的身分。她將這場審判描述為對結社自由和受憲法保障的公民社會活動的一次攻擊。
出席聽證會的有歐盟駐土耳其代表團的代表、來自英國、法國、德國和其他歐洲國家的外交官,以及包括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和 Kaos GL 在內的當地和國際人權組織的成員。由於座位有限,並非所有希望旁聽的人都能進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