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歷史上首次將同性關係定為犯罪
在尼日共和國,一部新的刑法已經生效,該法在該國歷史上首次明確將同性關係定為犯罪。該文件由阿卜杜拉哈曼·奇亞尼將軍領導的軍政府簽署。
新刑法規定 ,對同性性行為處以五年到十年的監禁以及高達1億中非法郎(約16.4萬美元)的罰款。懲罰也適用於所謂的「LGBTQIA+實踐」以及試圖透過手術改變性別的行為。締結同性婚姻、組織同性婚姻以及建立和資助LGBT協會將被處以10至20年的監禁。
該法典於2026年2月生效,但媒體直到6月份該國首都發生針對LGBT人群的大規模突擊搜查報導後,才開始關注 這些新措施。以前,尼日法律並未明確禁止同性關係,但在大多數人口信奉伊斯蘭教的社會中,同性關係仍然是一個禁忌。
司法部長阿利奧·達烏達表示,當局「在完全擁有主權的情況下」通過了該法律,因為同性關係違背了尼日的社會文化價值觀。在2023年7月的政變之後,軍政府採取了反西方的立場,並經常批評外國價值觀。刑法改革始於前總統穆罕默德·巴祖姆時期,當時面臨著穆斯林組織的壓力,但新當局最終批准了該法。
尼日加入了西非收緊恐同立法的趨勢。最近,該地區其他國家也通過了類似的限制措施。例如,鄰國布吉納法索也禁止了同性關係,而塞內加爾上個月將同性關係的最高刑期延長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