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七名前警員在一對男同性戀伴侶遇害案中獲刑

瓜地馬拉首都一家法院於2026年10月21日,在兩名男性伴侶遇害案中對七名前警員作出判決。兩名男子於2024年被拘留後死亡。法新社透過《民族報》(La Nación)報導了判決。刑期從八年到60年不等。
兩名被告因法外處決各獲刑60年,即每名受害者對應30年。另一名前警員因其中一名男子死亡獲刑30年,但就另一人的死亡獲判無罪,《自由新聞報》解釋說。
兩名前女警員因歧視及未履行職務各獲刑11年。其餘兩人分別因濫用職權及非法拘留獲刑八年,以及因妨礙刑事追訴及未履行職務獲刑十年。
案件涉及具有加拿大及薩爾瓦多國籍的米爾頓·納爾遜·桑塔馬里亞,以及他的瓜地馬拉籍伴侶埃爾丁·喬克。兩人於2024年4月18日在該國西部聖安德烈斯伊察帕被拘留,並被帶到警察分局。代表喬克家屬的組織Cristosal表示,此次拘留違法。
據Cristosal介紹,證人描述,兩人表明伴侶關係後遭到毆打和恐同辱罵。桑塔馬里亞在分局遭毆打後死亡,喬克的遺體則在七天後被發現。一名女警員描述事發經過的語音訊息幫助啟動了調查。
辯方要求宣告被告無罪,稱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參與犯罪,《時刻報》(La Hora)在判決前報導。法院根據每名前警員已獲證實的具體作用量刑。
Cristosal將此案描述為由偏見驅動的犯罪,並指出瓜地馬拉沒有獨立的仇恨犯罪罪名。這是代表一名受害者家屬的組織所作的評價;法院定罪依據包括法外處決、歧視及其他罪名。
Urania此前曾報導拉丁美洲針對LGBT人士遇害事件的區域監測。瓜地馬拉的Lambda協會也參與了這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