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稱將跨性別女性轉移至女子監獄未侵犯囚犯權利

2026年8月,加拿大政府在回應一項訴訟時表示,將跨性別女性安置在女性懲教設施中並不侵犯順性別女性囚犯的權利。這一回應是關於懲教專員指令(CD-100)的正在進行的訴訟的一部分,該指令允許囚犯根據其性別認同轉移至相應的監獄。
該訴訟由加拿大女性基於性別的權利組織(caWsbar)在憲法自由司法中心(JCCF)的支持下於2025年提起。原告要求廢除CD-100指令,認為在女子監獄中存在生理男性——包括那些保留男性生殖器的人——對女性的身心安全構成了威脅,侵犯了她們在《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下的權利。根據政府的辯護聲明 ,維權人士引用了僅在格蘭德谷女子懲教所(GVI)發生的40起據稱涉及跨性別囚犯的事件報告。
然而,在其官方回應中,加拿大當局完全否認了這些指控。官員們解釋說,CD-100是根據具體情況逐案適用的,並未違反憲章,並且包含了管理風險的「緩解政策」。此外,政府指出,原告提到的GVI的40起事件中,許多要麼根本沒有向監獄管理部門報告,要麼無法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