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憲法法庭反對登記在國外締結的同性婚姻

波蘭憲法法庭7月28日裁定,政府一項旨在從8月23日起簡化全國民事登記處登記國外同性婚姻的規定部分違憲。該案由保守派法律與公正黨(PiS)議員提出。不過,政府表示將繼續執行新規,因為政府不認為憲法法庭目前的組成合法。

波蘭通訊社 報導,新規修改了民事身分文件的表格,把原先分別設置的「女方資料」和「男方資料」改為可為每位配偶選擇男性或女性。這樣,外國同性婚姻證書無須針對每起案件取得單獨的法院判決即可轉錄。該規定於5月22日公布,計畫8月23日生效。

憲法法庭一致認定,這些表格違反憲法第18條和第92條。法官斯坦尼斯瓦夫·彼得羅維奇(Stanisław Piotrowicz)表示,只有男女之間的婚姻才能轉錄外國證書,而婚姻制度如此重大的變化需要修改憲法並系統修訂家庭法。由馬爾欽·瓦爾霍爾(Marcin Warchoł)代表的PiS議員也主張,部長們試圖透過較低層級的法律文件處理這一問題。

這一解釋與波蘭最高行政法院3月20日的判決 相衝突。該法院曾命令華沙民事登記處轉錄兩名男子在德國取得的結婚證,並認定憲法第18條並非承認此類婚姻的絕對障礙。判決遵循了歐洲聯盟法院 的約束性解釋;歐盟法院2025年11月將婚姻承認與歐盟公民的自由流動權和家庭生活權聯繫起來。

副總理兼數位化部長克日什托夫·加夫科夫斯基(Krzysztof Gawkowski)稱該法庭「非法」,並表示 國家機構將繼續為8月啟動系統做準備。自2024年以來,政府沒有在官方法律公報上刊登憲法法庭現有組成作出的決定。2025年12月,歐盟法院也因部分法官的任命方式,認定該法庭不獨立且不公正

爭議並不涉及允許同性伴侶在波蘭境內結婚;波蘭法律目前仍未規定這種婚姻。爭議焦點是在國家登記冊中登記於其他歐盟國家合法締結的婚姻。截至7月29日,該規定在形式上仍定於8月23日生效,但法院與政府之間的衝突使其今後的實施仍存在法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