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華州未能將同性婚姻權利寫入州憲法

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特拉華州眾議院未能通過一項旨在修改州憲法以確立同性婚姻和跨種族婚姻權利的法案。要通過該文件(參議院第100號法案),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數票——41票中的28票。24名眾議員投票支持該法案,3人投票反對,14人未參與投票。

根據州法律,同性婚姻自2013年起在特拉華州合法。擬議的修正案旨在將這一權利寫入憲法,使其不易受到未來潛在的法院裁決或立法變化的影響。

該倡議由民主黨參議員拉斯·赫克斯特布爾(Russ Huxtable)在參議院起草,並由民主黨人克萊爾·斯奈德-霍爾(Claire Snyder-Hall)在眾議院推動。為了保留在7月1日當前會議結束前重新審議該法案的可能性,斯奈德-霍爾出於程序原因在最後一刻將她的投票從「贊成」改為「反對」。

在民主黨人中,眾議員何塞·奧爾特加(Josue Ortega)也投票反對該法案,麥地那·威爾遜-安東(Madinah Wilson-Anton)未參與投票。據眾議員埃里克·莫里森(Eric Morrison)稱,一名共和黨人此前曾承諾支持該修正案,但最終改變了決定。

如果該法案在7月1日會議結束前未能獲得所需的票數,修改憲法的進程將不得不重新開始,這將至少需要三年時間,因為它需要連續兩屆大會的批准。目前,同性婚姻權利僅被寫入美國三個州的憲法:內華達州、加利福尼亞州和密歇根州。

來源:Washington Bl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