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第 12 項司法改革方案納入了將 LGBT 群體定罪的嚴苛條款
2026 年 6 月,預計土耳其議會將審議第 12 項司法改革方案的草案。該文件赫然包含了一系列針對 LGBT 人群的全新限制措施,其中包括大幅提高跨性別者進行性別過渡的最低年齡門檻,以及將同性結合直接定為刑事犯罪。
根據來自 KaosGL 和 Bianet 的消息人士透露,該草案刻意為性別過渡程序設置了重重障礙。不僅將法定年齡下限從 18 歲大幅提高至 25 歲,還在現有的「必須未婚」要求之上,喪心病狂地增加了「禁止生育子女」的硬性規定。更為嚴苛的是,只有那些經過土耳其衛生部特別批准的指定醫院,在經過漫長且繁瑣的四個評估階段後,才有資格出具相關的醫療報告。任何違反這些規定私自進行手術的醫生,將面臨 1 至 3 年的牢獄之災;而那些負責組織和協調整個流程的人員,更是面臨著高達 3 至 7 年的重刑。
該法案還白紙黑字地引入了對同性儀式的嚴厲刑事處罰。膽敢為同性舉行訂婚或結婚儀式,將面臨 1.5 到 4 年的監禁。不僅如此,該文件甚至還提議,將公開展示 LGBT 身分或提高其可見度的行為定性為犯罪,並將其歸入所謂的「宣揚或讚美」類別之中。
其實,土耳其政府早前就曾企圖將這些惡毒的條款塞進第 10 項和第 11 項司法方案中,但迫於當時社會各界強烈的抗議聲浪,才不得不暫時擱置。
土耳其人權協會 (İHD) 對這項充滿惡意的法案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人權倡導者們一針見血地指出,國家機器正在明目張膽地利用刑法來為仇恨政治披上合法的外衣。該協會強調,法律的根本職責在於保護每一位公民,而不是將政府偏執的意識形態強加給整個社會;任何企圖將 LGBT 人群與所謂「對家庭或兒童構成威脅」強行掛鉤的卑劣行徑,都構成了一種赤裸裸的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