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在实施更严厉的反 LGBT 法律后作出首例判决
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郊区皮基纳-盖迪亚瓦耶 (Pikine-Guediawaye) 的一家法院,下达了自该国收紧反 LGBT 法律以来的首例判决。一名 24 岁男子被判处六年监禁,并处以 200 万中非法郎(约合 3300 美元)的罚款。
据美联社 (Associated Press) 报道,该男子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被判犯有“反自然行为和公开猥亵罪”。他此前在四月初被捕。
人权观察组织 (Human Rights Watch) 研究员拉丽莎·科茹埃 (Larissa Kojoue) 表示,新法律给塞内加尔的 LGBT 人群制造了一种“时刻处于恐惧中”的氛围。她指出,逮捕人数之所以上升,“是因为现在有了国家机器的支持”。她还强调,将同性关系定为犯罪,并因个人的性取向或性别表达对其进行逮捕,严重违反了受国际法保护的各项权利。
在国民议会批准后,这项新法律由塞内加尔总统巴西鲁·迪奥马耶·法耶 (Bassirou Diomaye Faye) 签署生效。该法律将针对同性关系的最高监禁刑期从五年增加到了十年,并对“宣传”或“资助”同性恋的行为引入了三到七年的监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