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两对同性伴侣就当局拒绝承认其在奥地利登记的婚姻提起诉讼

2026年10月,斯洛伐克两对同性伴侣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抗议政府拒绝将其在邻国奥地利合法登记的婚姻录入本国官方户籍登记簿。原告要求对其婚姻家庭状况予以法律承认,其依据是欧盟法院(CJEU)的一项里程碑式先例判决。该判决要求欧盟成员国为保障公民的自由流动权,必须承认在欧盟其他成员国内合法缔结的婚姻。
原告包括法学学者兼斯洛伐克前外交官伊万·诺沃特尼(Ivan Novotný)与梅托德·什帕切克(Metod Špaček,两人于2020年在奥地利结婚),以及斯洛伐克国家广播电视台(STVR)电台主持人马里安·扎里-库凯尔卡(Marián Žáry Kukelka)与其配偶翁德雷(两人于2023年在奥地利边境城镇多瑙河畔海恩堡登记结婚)。原告强调,他们的诉求并非修改斯洛伐克国内婚姻法,亦非强制该国在本国境内设立同性婚姻制度,而仅是要求将结婚记录录入斯洛伐克内政部特别户籍处(Osobitná matrika)——该部门专门负责登记斯洛伐克公民在境外发生的民事法律事实。当事人表示,缺乏法律承认使他们在医疗知情决策、遗产继承以及包含使用共同婚后姓氏在内的官方证件办理中,丧失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据英国《卫报》(The Guardian)报道,原告的法律论据建立在欧盟法院2025年11月就一对在柏林结婚的波兰同性伴侣案(Cupriak-Trojan and Trojan v Wojewoda Mazowiecki)所作出的判决之上。欧盟最高司法机关裁定,当公民行使自由迁徙权并在另一成员国建立家庭生活时,成员国当局不得否认其合法取得的民事身份效力。该裁决虽未强迫持传统立场的成员国在其本国法中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有效且无歧视的机制,承认在欧盟伙伴国依法成立的身份地位。
由内政部长马图什·舒泰·埃什托克(Matúš Šutaj Eštok)领导的斯洛伐克内政部驳回了伴侣的申请,其理由是斯洛伐克宪法自2014年起将婚姻严格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内政部表示,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循国内法律框架,无权逾越立法机关的职权。官员们还认为,遵守欧盟境内的自由迁徙规则并不等同于有义务在国内法层面将其作为婚姻进行民事登记。斯洛伐克总理罗贝尔·菲佐(Robert Fico)多次对欧洲司法机关在家庭政策领域的裁决表示反对,并表示政府将出台配套法规,阻止在该国境内承认此类外国婚姻。
斯洛伐克目前既不承认同性婚姻,也不承认注册民事伴侣关系。自2014年宪法修正案将婚姻限定为异性结合以来,国民议会多次否决了有关民事伴侣关系的法案。同性伴侣仅享有作为事实同居者的极有限权利。
此前,《乌拉尼亚》(Urania)曾于2026年8月报道,尽管总检察长曾就程序延误发出警告且欧盟委员会重申了欧盟法的优先地位,斯洛伐克内政部仍正式拒绝承认诺沃特尼与什帕切克的奥地利婚姻。本刊亦持续关注中欧地区的类似法律争议,包括波兰法院及政府就承认其公民在其他欧盟成员国缔结婚姻所作的裁决与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