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美国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最高法院裁定州法律从未允许跨性别者更改出生证明性别标记

位于俄克拉荷马市的俄克拉荷马州司法中心大楼,该州最高法院所在地。照片:Daniel Mayer / 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3.0)
位于俄克拉荷马市的俄克拉荷马州司法中心大楼,该州最高法院所在地。照片:Daniel Mayer / 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3.0)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最高法院裁定,该州现行法律禁止修改出生证明上的性别标记,并且从未允许依据性别认同进行此类更改。这一以6票赞成、3票反对作出的裁决是在“福勒诉斯蒂特案”(Fowler v. Stitt)中回应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律咨询请求作出的,英国PinkNews报道。

该诉讼由三名俄克拉荷马州跨性别居民——罗恩·福勒(Rowan Fowler)、阿里斯特·霍尔(Allister Hall)和卡特·雷(Carter Ray)——在民权法律机构“拉姆达法律”(Lambda Legal)的援助下提起。原告针对共和党籍州长凯文·斯蒂特(Kevin Stitt)及州卫生官员的行政行为提起申诉。2021年,在早期一项诉讼和解允许使用非二元性别标记“X”后,斯蒂特州长发布行政命令,指示州卫生部停止更改出生证明中的性别项目。随后,俄克拉荷马州议会在2022年和2026年通过法案,明文规定出生证明只能记载出生时确认的生理性别(男性或女性)。联邦地区法院此前驳回了该诉讼,但美国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恢复了涉及宪法平等保护的指控,并请求州最高法院对州法规范进行权威解释。

首席大法官达斯廷·罗(Dustin Rowe)在代表多数派撰写的判决意见书中指出,俄克拉荷马州的人口动态统计法详尽列举了允许修改的法定情形,如更名或确认亲子关系。依据法律解释原则“明示其一即排除其余”(expressio unius est exclusio alterius),法院认定法律未授权更改性别即意味着立法层面的禁止。因此,法院判定自2007年左右开始形成的行政惯例违法——此前跨性别者曾通过州地方法院的个案裁定来更新其出生证记录。

州长凯文·斯蒂特对判决表示欢迎,称:“2021年我坚守底线,明确俄克拉荷马州的出生证明应当反映一个人出生时的生理性别。我们的最高法院本应达成全票一致的裁决。”相比之下,Lambda Legal的诉讼团队及人权倡导者指出,对法条的这种字面机械解释所带来的影响远超出跨性别群体:它甚至剥夺了顺性别(cisgender)公民纠正出生证明中拼写或笔误等文书错误的权利,并波及到在出生满一年后才确诊的双性人(intersex)群体。投反对票的三名大法官在不同意见书中指出,州最高法院本应拒绝对该问题作出裁决,将成文法解释的权限留给联邦司法机构。

“拉姆达法律”(Lambda Legal)成立于1973年,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全国性法律人权机构,致力于通过策略性诉讼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及艾滋病毒感染者争取并捍卫平等的公民权利。

该案现已返回美国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将裁决俄克拉荷马州的这一全面禁令是否侵犯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此前,《乌拉尼亚》(Urania)曾报道过美国俄亥俄州在身份证件性别标记修改方面实施的行政限制政策,该州当局同样要求身份证信息必须与原始出生证明严格保持一致。

相关材料

最新新闻

美国联邦法官裁定将非法遣送至赤道几内亚的同性恋男子接回美国 纽约天主教LGBTQ牧灵机构Outreach举办朝圣活动,连结艾滋历史与平权运动足迹 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候选人安妮·安德鲁斯在竞选广告中表态反对跨性别女性参加女子体育